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乡镇的决定
(秦政[2008]2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为促进全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农民饮水安全、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健康开展,市政府决定,对2007-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青龙县大巫岚乡、卢龙县陈官屯乡、海港区海阳镇予以表彰,授予 “秦皇岛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乡镇”称号。并对每个乡镇奖励3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该乡镇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