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安、交通、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源头监管工作。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客运站要完善必要的检测手段,按要求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例行检查,要确保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正常使用。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九)加强危货运输监管。春运前,各级政府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专项大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企业安全措施到位。
(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监督管理,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春运前,交通、公安、建设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不少于6个学时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广大营运驾驶员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如有违反,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其从业资格。凡没有参加培训的驾驶员,以及2008年以来被公安部门查获并抄告有两次以上严重超载、酒后驾车、站外交无从业资格人员驾车的营运客车驾驶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十一)加强公路养护,确保安全畅通。春运期间,正值数九寒天,雨雪天气增多,通行条件较差,通行任务繁重。公路管理部门一定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雨雪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消除积雪,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十二)海事机构要按照水运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加强渡口冬季封航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值班要求,安排好停航船舶的安全工作。
(十三)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站、车、路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它刑事犯罪分子,为春运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加强运输组织,合理安排运力
由于2009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人流易于形成叠加,春运高峰期间运输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交通、建设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一是要根据客流的变化,及时调整班次班车,合理调配运力,提高运输效率,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和超载现象;二是运力安排由客源地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根据客流变化共同确定;三是确需加班的客运线路,在公平的前提下,应优先安排已在该客运线路上营运且安全和质量信誉良好的客运企业加班;四是要加强和改善运输组织,在旅客相对集中的地区,运输企业要提前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通过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的方式来疏运旅客。建设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输运工作,灵活调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