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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监督检查。春运前,各级春运领导小组必须对参加春运的企业、客运站点和公路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把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作为检查重点,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履行安全责任主体职责。凡是企业不具有相应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与开行线路不符、驾驶员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运输企业必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企业必须针对每条班线,制定具体的安全运行方案及服务措施,内容主要有:车辆维修、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途中休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运行保障、驾驶员配备及全程动态监督措施等,并报当地运管机构备案。

  (四)夜间途经三级(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晚22时至凌晨6时)安全通行要求的客运班线,春运期间坚决停止营运。

  (五)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督管理。交通、公安、建设部门对经营农村客运的企业法人代表、车主和驾驶员进行一次不少于3个学时的安全教育。各级政府、春运部门要派人深入调查每条班线运营路况、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条件,专人监管本地农村客运安全工作,储备充足运力,确保村民赶集购物、探亲访友和农工返乡的运输安全。

  (六)加强对包车运输的安全管理,禁止不具备包车资质的企业从事包车业务。企业不得片面追求运输效益而忽视对包车运输的安全管理,要强化对包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交通、公安、建设部门要在辖区内划定包车查验点,并派专人查验。加强包车牌的管理,严格包车牌申领条件和发放程序,对包车牌管理不严、不按规定核发的行为,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对营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把技术状况关。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辆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凡检测合格和技术等级达到营运班线要求的车辆,由运政部门颁发《春检合格证》,经过详细登记造册后,方可参加春运。收回整改后仍不合格车辆的营运牌证,严禁参加春运。禁止未取得有关部门检测认定的利用尾气余热取暖车辆从事春运,避免旅客中毒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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