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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的通知


  四、检测条件要求

审核项目

序号

审 核 细 目 及 要 求

审核方式

审核

结论

记   录

(九)

检测要求

26

设立生鲜乳质量检测室。配备经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具有检测和留样制度(记录保存2年以上),样品保留时间不低于72小时。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27

质检仪器设备。配备pH 计、比重计、脂肪测定、蛋白质测定、抗生素检测等常规检测设备。检测仪器应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现场查看

  

28

检测样品保留。每批次生鲜奶留样,样品保留时间不低于72小时。

现场查看

  


  五、销售条件要求

审核项目

序号

审 核 细 目 及 要 求

审核方式

审核

结论

记   录

(十)

销售要求

 

29

生鲜乳运输实行准运制。运送生鲜奶车辆应取得生鲜乳准运证明,具有生鲜乳交接、运输制度。

考核

 

 



  六、从业人员要求

审核项目

序号

审 核 细 目 及 要 求

审核方式

审核

结论

记   录

(十一)

从业人员

30

经培训合格。

考核

  

31

持有效健康证明。

考核

  

32

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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