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加强机关文明礼仪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加强机关文明礼仪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质监办发〔2008〕239号)


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经市局同意,现将《重庆市质监系统关于进一步强化机关文明礼仪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质监系统
关于进一步强化机关文明礼仪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市质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各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升质监部门整体文明形象,现就进一步强化机关文明礼仪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长江上游一流质监局为根本,以“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为主题,以提高文明素质和构建和谐质监为目标,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切实解决影响质监发展和损坏质监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和日常细节入手,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文明行为养成,营造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的机关氛围,树立质监人文明、和谐、向上的良好形象,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
  二、目标任务
  以市局入驻新办公大楼、各区县局和直属单位陆续搬迁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制度规范、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的制度,针对公共秩序的“无序”、服务态度的“冷硬”、行为习惯的“陋习”以及办公环境的“脏乱”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推进“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文明在细节”行为养成、“满意在质监”优质服务、“洁净在身边”环境整治等“四大行动”,力争用1-2年时间,在文明礼仪、社会服务、公共秩序、身边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使礼仪知识成为常识,文明行为成为常态,优质服务成为常事,优美环境成为常景,努力把市局机关、各区县局和直属单位加快建成文明礼仪之所、身心愉悦之地。
  三、实施对象
  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
  四、基本内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