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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抓好重点产业招商促进产业转移对接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抓好重点产业招商促进产业转移对接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8〕72号 2008年11月2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外经贸厅《关于抓好重点产业招商促进产业转移对接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抓好重点产业招商促进产业转移对接的实施意见
(省外经贸厅)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现就抓好重点产业招商,促进产业转移对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培育壮大我省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积极对接国际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进一步明确重点产业招商目标、招商任务、招商人员、招商项目、招商对象、招商方法、招商责任。力争用三年时间,努力引进和发展一批支撑我省经济发展、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产业项目,实现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的新跨越。
  二、招商引资的重点产业
  根据我省产业发展特点和比较优势,目前全省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三个重点产业:(1)太阳能光伏产业;(2)半导体照明(LED)产业;(3)精深铜加工产业;(4)飞机、汽车制造及其零配件产业;(5)电子信息产业;(6)钨及稀土精深加工产业;(7)现代农业;(8)重大基础设施;(9)特种陶瓷、新型建材产业;(10)钢铁及钢制成品产业(包括船舶制造业);(11)传统产业(包括家电、轻纺、医药、化工等);(12)旅游产业;(13)服务外包产业。
  三、招商主攻方向和地区
  1.太阳能光伏产业:重点围绕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及终端应用产品开展招商。境外主攻香港、台湾、日本、德国等地区和国家,国内主攻江苏无锡、浙江嘉兴等地。
  2.半导体照明(LED)产业:重点围绕LED原辅材料生产、芯片制造、大功率封装、照明灯、背光源等开展招商。境外主攻台湾、香港、美国、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国内主攻北京、辽宁大连、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等地。
  3.精深铜加工产业:重点围绕电子、家用电器、电力电气、交通运输、建筑等用铜延伸产业链开展招商。境外主攻香港、台湾、日本、韩国、美国等地区和国家,国内主攻上海、浙江宁波、河南洛阳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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