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1.铅锌资源整合步骤。
(1)资产评估。委托具有上市公司资产、矿业权、土地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省地矿局持有股份的天宝、天圆、银海三家矿业公司及鲍家矿业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2)江铜集团受让省地矿局矿业权及股权。省地矿局将张十八和冷水坑两矿区探矿权转让给江铜集团,并按照江铜集团与省地矿局2007年11月1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省地矿局将其持有天宝、银海、天圆三家矿业公司的部分股权按评估价格转让给江铜集团,或等价置换江铜集团持有的江西铜业股份。江铜集团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先期整合天宝矿业和天圆矿业,再整合贵溪冷水坑银海矿业与鲍家矿业。
(3)江铜集团对民营股份实行受让收购或股权置换。江铜集团获得部分国有股权后,在谈判协商的基础上,采取受让收购或与江西铜业股权置换的方式,获得天宝、天圆、银海和鲍家等四家矿业公司的其他非国有股东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最终完成对贵溪冷水坑矿田和德安张十八矿区的整合。
(4)在获得各矿山51%绝对控股权后,江铜集团公司与各股东一道加快启动铅锌冶炼项目建设,鼓励现有铅锌矿山企业股东积极参股,组建由江铜集团控股,采选冶一体化,一个法人的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促进我省铅锌产业做强做大。
2.钨资源整合步骤。
(1)加大对三大矿区周边已设置的矿业权的监管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于三大矿区周边已灭失矿业权的矿产地以及未设置矿业权的矿产地,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优先出让给江钨集团。
(2)对三大矿区周边正常经营的钨探矿权、采矿权,在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以江钨集团为主体,与持有者进行收购洽谈,达成转让意向后,再按程序进行评估、作价和转让。
3.岩盐资源整合步骤。
(1)由樟树市、新干县分别整合所辖范围内的岩盐采矿权。
(2)由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会同樟树市、新干县和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依法依规组建江西盐卤公司,并以新组建的江西盐卤公司整合、重组清江岩盐矿区资源的采矿权,形成统一开采,统一价格供卤的格局。
(3)考虑到岩盐资源、供求关系和开发现状,采取“老证(采矿许可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的思路积极、扎实、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