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筑府发〔2009〕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2008年全省的社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清镇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取,为我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贵阳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度贵阳市社会消防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