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8〕2076号)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宝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社字〔2008〕920号)收悉。为解决当地科技、科普、文化艺术发展和青少年日益增长的需求矛盾,进一步完善设施配套和提高服务水平,经研究,同意建设宝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宝鸡市高新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包括科技馆1.1平方米,青少年宫0.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