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
(徐政办发[2008]144号 2008年11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现就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粮食调控体系,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稳定全市粮食安全物质基础。坚持基本口粮市内自给有余、工业饲料用粮市场调节补充的基本原则,稳定粮食面积,优化品种结构,保持粮食产量的稳步增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搞好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按照国家粮食储备“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充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部分足额筹集,及时到位。地方储备粮油有关利息、费用补贴,参照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标准执行。
(三)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与运作。要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形成管理科学、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费用节省的储备粮管理运作机制,保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结构优化、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做到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发挥吞吐调剂、保障供应、平抑市价的作用。
(四)提高粮食供应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徐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徐政办发[2007]145号)规定,把各项应急供应措施落实到位。要稳定军粮供应渠道,确保军粮供应质量。市粮食局、物价局、质监局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与国家、省联网的粮食价格监测、信息平台体系和预警预报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粮食供求、质量和价格等信息,引导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为政府制定调控政策措施和防范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五)巩固和发展粮食产销衔接合作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粮食产销挂钩工作要求,争取无锡销区企业在我市建立和扩大粮食生产基地。鼓励企业到无锡等苏南销区设立直销窗口,销售地产品牌,扩大南北粮食产销贸易量,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完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提高粮食市场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