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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金沙洲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金沙洲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穗价函〔2008〕607号)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报金沙洲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的函》(穗住保办函〔2008〕48号)收悉。经审核,现对金沙洲新社区住宅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金沙洲新社区6层住宅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基准价为3414.32元/平方米,11层及18层住宅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基准价为4445.36元/平方米,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位)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基准价上浮10%的浮动上限,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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