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铁城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8〕672号)
广州市铁城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铁城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
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由于广州铁城地下停车场(东站路1号)已定位为东站地区的交通配套设施,不属于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因此,不同意执行我市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二、广州铁城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仍按我局《关于广州铁城地下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穗价函〔2001〕150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