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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价[2008]348号)


市公路局: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粤费〔2008〕7号),现就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车辆通行费采用黄埔大桥与大桥两端高速公路组合收费的方式,收费车型统一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各类车的收费系数见附件一;黄埔大桥两侧引道高速公路部分车辆通行费标准为0.6元/标准车公里,黄埔大桥一至五类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30、45、60、90、105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二、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收费站收费设施须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方可收费。
  三、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报批正式车辆通行费标准。
  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广州市下放有关管理权限问题的通知》(粤府函〔2001〕365号)规定,我市辖区内不跨市的高速公路收费年审权下放到我市。对此,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各收费站每年收费报表及车流量情况要在次年二月报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并接受由市物价、财政、交通、审计主管部门组织的路桥收费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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