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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夏茅汽车站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夏茅汽车站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8〕677号)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夏茅汽车站:

  你公司关于核定夏茅汽车站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外开放的夏茅汽车站露天停车场(石井镇夏茅村口北侧),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大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收费:小车200元,大车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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