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内实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6.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平时表现和考核等次写出评语(厅机关分管厅领导负责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处室副职及其他人员)。
7.将考核结果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二)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按省厅《关于对各市国土资源局和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在职处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鲁国土资党发〔2008〕64号)进行。厅属事业单位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由本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决定。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数量,按本文规定的名额合理分配各职务层次优秀人员等次比例,不得互相占用。考核结束后,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报送厅人事处。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年度考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