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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09年“青春彩云南真情进万家”云南省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

  (二)云南省服务青少年月-“送文化 享欢乐”行动

  1.开展“欢乐校园行”活动。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广泛筹集资金,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节日文化和联欢活动。为留校经济困难学生组织电影放映会、原创文艺作品展演、集体健身活动和创业培训、心理减压培训等健康的文体活动。

  2.开展“欢乐工地行”活动。在进城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工地、社区,组织文艺界青联委员开展文艺演出;采取多种措施,丰富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精神文化生活。组织社区外来青年、社区学生进行自护教育、计算机知识培训、读书交流等活动,打造青少年社区教育新平台,丰富社区青少年寒假文化活动。

  3.开展“欢乐乡村行”活动。按照云青电[2008]47号文件精神,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通过百部主题电影巡映、乡村青年才艺风采大赛、百万科技挂图进农家、时代春联赠送等形式,丰富农村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乡镇、村落、学校、社区、集市等,面向农村青少年开展图书捐赠、借阅和科普知识宣传,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云南省服务青少年月-“送岗位 助成长”行动

  1.开展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以青年中心为依托,以团员青年为骨干,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青年就业创造条件。依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团属阵地,针对农村贫困青年开展免费农村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为他们就业创业提供切实帮助。

  2.开展提供青年实习见习岗位工作。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优势,深入挖掘一批适合青年的工作岗位,服务青年在二、三产业就业。发挥企业优势,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物质支持与保障,提供企业就业信息,为广大青年提供就业指导,实习见习岗位及就业岗位。

  (四)云南省服务青少年月-“送服务 促和谐”行动

  1.深入开展12355青少年维权行动。针对节前欠薪、未成年人进网吧等侵害青少年权益较为集中的情况,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青少年维权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服务行动,切实为权益受侵害的困难青少年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2.开展志愿服务促和谐行动。按照云青电[2008]45号文件要求,组织注册志愿者深入农村、学校、街道社区,为社区困难青少年提供义务家教、心理健康咨询、医疗服务、法律援助、文体娱乐、信息咨询等志愿服务。动员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团队工作者与特殊困难少年儿童结成对子,做“知心哥哥、知心姐姐”、“志愿家长”等,给他们送去关爱。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就近就便,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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