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镇江市开发区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综合协调小组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区工作的整体协调力度,全力促进开发区更好更快建设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08〕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和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镇发〔2008〕60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镇江市开发区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综合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建设 副市长
副组长:
张伟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吉顺 市外经贸局局长
成 员:
张卫平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谈沁磊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炳国 市经贸委副主任
夏敏章 市国资委副主任
孙广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国建 市科技局副局长
梁晨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潘荣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