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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扬府发〔2008〕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创造财富、解决就业、增加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国家、省市适应宏观形势变化,积极作出政策调整,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壮大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培植发展中小企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当前,要认真把握经济形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抢抓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解决好中小企业特别是产销在1亿元以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服务力度,努力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积极帮助。
  一、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1、畅通银企沟通渠道。切实加强银企合作,通过举办融资签约、金融产品宣传活动,利用“扬州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银企对接,构建银企合作桥梁,双向交流企业状况、资金需求、金融产品、信贷流程等信息,提高合作效率。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发改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建设局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有关活动。市级每年要组织各类银企融资签约6次以上。
  2、保障重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金融办配合,每年遴选500家销售在500万元至1亿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推荐给商业银行,予以授信;由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负责,遴选科技创新型、成长型 “两型”中小企业各100家,将企业创业规划和建设项目与银行进行充分对接,取得银行认可和资金支持,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对经政府部门推荐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工艺设备改造的中小企业,银行要优先安排,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保障。
  3、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协商机制。市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市长负责召集,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经贸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各商业银行扬州分(支)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有关担保机构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局,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所发生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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