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落实责任主体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改渡建桥工作负总责。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在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指挥下,建设单位对改渡建桥项目建设具体负责,并行使相应的权利,建设单位的主管领导为改渡建桥的项目法人代表。
四、建设管理
我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建设规划工作,并指导、协调全市改渡建桥工作,确定分阶段建设目标和实施重点。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改渡建桥措施,协调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施工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建设进度,确保干部廉洁。
㈠严格地质勘探。要进一步加强对桥梁桥位处的地质勘探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委托具备相应勘探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探,以保证桥梁桥位处的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㈡严格工程设计。改渡建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由同时具有咨询和勘察设计两种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中的大桥(含)以上或结构技术复杂桥梁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文件设计,审查也应分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审批部门要对项目的设计方案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设计合理、经济。
㈢严格招投标。改渡建桥项目施工必须对外公开招投标。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改渡建桥项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要规范各项目建设单位招投标行为,杜绝非法分包、转包。改渡建桥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并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㈣严格工程监理。改渡建桥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单位要具有相应桥梁监理资质。同时,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要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全市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要认真落实政府监督职能,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
㈤严格资金管理。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改渡建桥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到位,做到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户存储、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渡建桥建设资金。
附表:
新余市改渡建桥资金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