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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办法的通知


  12、市农业开发办

  ⑴负责新建园田化农田路沟渠林带(林网)建设,落实绿化带建设种苗费;督促、协调已建园田化农田林带(林网)建设;

  ⑵2008年完成园田化农田的路沟渠造林绿化面积1.41万亩;

  ⑶2009年全面完成园田化农田的路沟渠造林绿化面积1.4万亩,全面实现农田林网建设与园田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要求,并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农田林网体系。

  13、市公路局

  ⑴负责管养的国省道等公路边沟以内的绿化,落实绿化带建设种苗费;

  ⑵造林绿化做到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有机结合,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⑶2008年完成管养的国省道等公路造林绿化里程170公里,栽植乔木树种12万株;

  ⑷2009年完成造林绿化里程162公里以上,栽植乔木树种12万株,实现国省道干线绿化率100%,管养的县乡公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

  14、市袁管局

  ⑴负责袁惠渠主、支渠绿化,落实绿化带建设种苗费,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

  ⑵2008年完成袁惠渠主、支渠造林面积1000亩,袁惠渠沿线地区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治理;

  ⑶2009年完成袁惠渠主、支渠造林面积1000亩,主、支渠绿化率达到80%以上,使袁惠渠沿线地区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与完善。

  15、市规划局

  ⑴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内容要达到造林绿化总体目标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确保市城区绿化品位、绿化档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⑵负责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的评审;

  ⑶规划市城区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⑷规划2008年市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000亩,栽植乔木树种10万株;规划2009年市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000亩,栽植乔木树种10万株。市城区森林覆盖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和40%以上,绿地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确保城市覆盖率和绿化质量稳步提高,建立多树种合理搭配、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的城市生态系统。

  四、考核组织和考核方法

  ㈠考核组织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考核。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对本辖区和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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