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办法的通知


  ⑵做好城区公园、绿化带等公共绿地绿化及城市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做到绿地地表不露土;

  ⑶根据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2008年完成市城区新增公共绿地绿化及城市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新增城市绿地面积600亩,栽植乔木树种6万株;2009年完成新增绿地面积600亩,栽植乔木树种6万株;大树移植做到全株移植,城市森林的自然度达到0.5以上。

  3、市交通局

  ⑴负责管养的县(区)乡(镇)公路边沟以内的绿化,落实绿化带建设种苗费;

  ⑵造林绿化做到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有机结合,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⑶2008年重点完成市城区、县城通往中心乡(镇)的县乡公路绿化,完成造林绿化里程200公里以上,栽植乔木树种15万株;

  ⑷2009年完成管养的其他县乡公路绿化,栽植乔木树种25万株以上,管养的县乡公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

  4、市农业局

  ⑴负责抓好交通沿线两侧果业带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

  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田林网规划和组织实施;

  ⑶重点抓好“10万亩新余蜜桔”等农业产业工程,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年度造林计划。

  5、市林业局

  ⑴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保障服务;

  ⑵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

  ⑶抓好农田林网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

  ⑷2008年督促、指导全市完成造林任务16.27万亩;

  ⑸2009年督促、指导全市完成造林任务16.03万亩,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3%。

  6、市水利局

  ⑴负责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及孔目江、仙女湖、袁河等主要河流、湖泊可绿化区域的绿化,落实绿化带建设种苗费,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⑵2008年完成河流、大型堤渠绿化面积3500亩,重点对孔目江、仙女湖、袁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区域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治理;

  ⑶2009年完成河流、大型堤渠绿化面积3800亩,实现江河堤岸、灌区渠道、水利工程绿化率达到80%以上,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孔目江、仙女湖、袁河区域环境得到根本治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