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18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委、办、厅、局:
为推进我省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加强双方沟通与交流,建立持续有效的合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意向书》确定的原则,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探讨利用保险资金开展合作的领域、方式及区域经济社会与保险业务协调发展等问题,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战略合作的实施。联席会议根据需要由召集人召集召开,并可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蒋兆岗 省政府副秘书长
肖晓鹏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 员:李 滨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华日新 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副局长
曲家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阮建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总经理
姚 鹏 省政府金融办金融三处处长
樊 青 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人身险监管处处长
孙昌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处长
李 燕 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