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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8〕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对于进一步保护耕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合理配置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乡用地供需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新余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耕地,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合理布局,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正确处理城镇化与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7〕51号)及《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7〕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合理配置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乡用地供需矛盾。
  ㈡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编制增减挂试点专项规划,并确定具体实施时序。
  2、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近期具备整理条件的村庄、废弃工矿用地等投入少、整理难度小的农村独立建设用地先实施,对撤并村庄等投入大、整理难度较大的农村独立建设用地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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