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8〕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我市十大生态建设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新余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何萍高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宋迪维 副市长
副 组 长:
汤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健 市发改委主任
徐国建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刘永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志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 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晓云 市纪委常委、正县级纪检员
张梅保 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刘新人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张仁辉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黎 群 市环保局副局长
梁 彤 市规划局副局长
习海珠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杜元生 分宜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