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通知

  三、要进一步抓好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区县要按照《规定》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组建或调整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保证组成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区县要切实落实人员编制和设立规范的仲裁庭。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选拔那些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掌握一定法律知识,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品德修养、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分析判断能力的同志,充实到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队伍中来。要加强仲裁工作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提高仲裁工作人员和仲裁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人事争议仲裁队伍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大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培训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办班学习、案例交流和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相互之间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和仲裁员的专业素质和办事、办案能力。
  四、进一步提高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率和质量
  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办案制度,严格规范案件处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一是加大案件受理力度,及时妥善处理人事争议。凡属受案范围的,要按照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认真予以处理;不在受案范围的,要耐心解释,努力做好化解矛盾工作。二是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对受理的案件,从案件的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调解裁决到文书制作及送达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不能随意简化;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程序的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要切实发挥调解在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中的作用,本着能调则调、调解为先的原则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推进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环节前移,尽量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加强对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
  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是人事工作的一个窗口,也是一项朝阳事业。这项工作涉及面较广,政策性、程序性和时效性较强,各级政府和人事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对目前仲裁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预算、仲裁庭场所和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事部门要逐步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具体的领导机构、领导人员负责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尤其是各级人事部门,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在人员配备、业务培训、设备购置、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以确保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具有坚强的组织领导基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