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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水表安装:在社区管网改造工程完工,用户与市自来水总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后,由市自来水总公司予以安装水表。
  (六)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工程预结算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每个项目工程的预结算由市自来水总公司送市财政局审核,并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资金使用设立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整体工程完工后进行审计决算。
  六、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
  (一)2008年11月,本方案的宣传和动员部署。
  (二)2008年11月,正式启动实施直抄到户方案。
  (三)本届政府期满(约3年半时间),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尔后用1年半的时间,全面完成147个社区改造。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直抄到户是当前一项非常重要、非常急迫的重大民心工程,是贯彻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市、区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要广泛动员部署,周密策划,精心安排,确保直抄到户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协调配合,注重效率。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时间紧、任务重、所需资金量大、需要协调的问题多,一定要解放思想,用心干事,以超常的思路、超常的措施来开展此项工作。市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问题;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资金落实作出安排,确保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市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特事特办,为改造工程的报建和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加强监管和宣传报道,打造阳光工程。市自来水总公司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全方位推进直抄到户工作;涉农社区直抄到户改造工程资金设立专户管理,确保政府资金专款专用,工程管理和结算列入专项审计;建立工程同步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打造阳光工程,使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在实施直抄到户改造期间,市各新闻单位相对集中开展宣传报道,重点对已完成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的社区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反映直抄到户工作情况。
  (四)龙湖区的外砂镇、新溪镇的农村供水直抄到户工作由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和市自来水总公司商龙湖区政府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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