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民政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积极改革创新,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的重要基础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全省各项民政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民政局等35个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常州市民政局等8个民政工作创优单位和施惠宇等99个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开拓进取,把各项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全省民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目标,再接再厉,团结拼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创优奖名单
3.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江苏省民政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5个)
1.南京市民政局
2.无锡市民政局
3.苏州市民政局
4.南通市民政局
5.徐州市民政局
6.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
7.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8.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9.溧水县民政局
10.江阴市民政局
11.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12.邳州市民政局
13.新沂市民政局
14.徐州市云龙区民政局
15.溧阳市民政局
16.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
17.太仓市民政局
18.张家港市民政局
19.昆山市民政局
20.海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