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府办〔2008〕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卫自光秘书长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 接待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兼管市效能办、信用办、应急办的工作。
黄善武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统计局、法制办、国资委、政务服务中心、驻京联络处、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办、世行办、政府采购中心、振宁公司、壮宁公司、沛宁公司、威宁公司、金宁公司、轨道公司、投资开发公司、农工商公司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各金融、保险、证券、信托机构。
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
罗大光副秘书长
专职负责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工作;兼管市开发区办、信用办的工作。
许广英副秘书长(兼)
主持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全面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联络工作。
覃善开副秘书长(兼)
主持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卫民副秘书长(兼)
主持市贸促会全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志办、社会科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档案局、大型活动办、南宁日报社、驻邕新闻机构、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红十字会、社科联、各民主党派。
李 耕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水利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信访局、扶贫办、应急办、调处办、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联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