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9〕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调整幅度大,事关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大局。为确保我市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丁国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游有雄(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金平(市交通委主任)
康 涛(市发改委主任)
黄 强(市财政局局长)
林玉泉(市物价局局长)
宋明棋(市委编办副主任)
梁吉友(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育生(市人事局局长)
李钦辉(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沈永贵(市审计局局长)
张奕清(市国资委主任)
吴家华(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刘晓玲(市地税局副局长)
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卫国(人民银行厦门支行副行长)
黄燕添(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叶钦祝(同安区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职责:按照中央、省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我市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综合指导、协调我市与中央、省相关单位落实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工作;组织监督税费改革实施工作。
二、市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由林金平同志兼任,市财政局、交通委、同安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我市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协调推动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