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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08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


活动类别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备注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2

市新闻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2008年12月16日前

市委宣传部

市民委、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视台、南宁电台、南宁新闻网、南宁信息网、南宁政务信息网

 

13

市政务信息网发送“民族团结月”活动短信

2008年12月16日前

市信息办

市民委

 

14

电视屏幕、社会电子广告屏幕,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标语与图像

2008年12月16日前

市委宣传部

市民委、南宁电视台、市信息办

 

15

把民族大道装扮成具有广西民族特色的街道

2008年12月8日前

市城市管理局

市民委、市园林局

 

16

举办一场大型焰火晚会

2008年12月16日前

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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