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举办南宁市民族文化系列讲座。
4.举办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摄影书画展。
5.举办系列群众性广场文艺活动。各县区每周举办一次反映活动月主题的广场文艺活动。
6.举行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南湖公园百色起义陈列馆修缮工程竣工暨新馆开馆仪式。
7.举行展现广西12个世居民族勤劳勇敢、团结奋进、和谐发展风貌的民族雕塑揭幕仪式。
8.实施市新闻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围绕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和谐发展、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民族知识及民族团结工作等方面开展宣传活动。
9.市政务信息网发送“民族团结月”活动短信。
10.在电视屏幕、社会电子广告屏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标语与图像。
11.把城市主干道--民族大道装扮成具有广西民族特色的街道。
12.举办一场大型焰火晚会。
四、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从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民族团结月”活动取得实效。“民族团结月”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并于2008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告送市民委,由市民委汇总后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附件:南宁市2008年“民族团结月”活动任务分解表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1月20日
附件:
南宁市2008年“民族团结月”活动任务分解表
活动类别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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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展现风采
| 1
| 各县区、各部门围绕《南宁市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备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多样的庆祝活动
| 2008年12月16日前
|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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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惠及百姓
| 2
| 建设和完成自治区50周年大庆民心工程和重大公益项目
| 2008年12月底
| 市发改委
| 市建委、各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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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保我市20件为民办实事圆满完成
| 2008年12月底
| 承担20件实事的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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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四家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各县区四家班子领导安排1-2天时间,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疾苦,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 2008年12月16日前
| 市四家班子办公厅、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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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 5
| 在《南宁日报》上刊登黄方方市长关于2008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讲话稿
| 2008年11月20日
| 市民委、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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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举办南宁市经济社会50年发展成就展览
| 2008年12月6日前
| 市发改委
| 市委宣传部、市民委、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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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举办南宁市民族文化系列讲座
| 2008年12月15日前
|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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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宁市50周年民族团结进步摄影书画展
| 2008年12月5日
| 市文联
| 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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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围绕“民族团结月”主题,各县区每周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的群众性广场文艺活动
| 2008年11月16日-12月16日
| 各县区党委、政府
|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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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南湖公园百色起义陈列馆修缮工程竣工仪式暨新馆开馆仪式
| 2008年12月6日前
| 市园林局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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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西12个世居民族塑像揭幕仪式
| 2008年12月7日前
| 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
| 市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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