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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1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全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2年)

  为促进全省商品市场体系快速、有序、健康发展,切实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坚持发挥流通业的先导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城乡、区域市场统筹发展;坚持推进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市场体系的服务功能。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优化结构。与人口水平、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配置资源和流通业态。

  (二)不断创新,完善功能。创新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发挥先导产业优势,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功能。

  (三)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按照城乡经济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着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建设。

  三、规划的范围

  本规划中商品市场体系包括批发、零售、餐饮、物流配送业。

  四、规划目标

  到2012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提高商品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全省年均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15%,到2012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额超过3600亿元,比2007年增长一倍。

  限额以上连锁企业销售总额达到72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集团达到2家,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集团达到3家,年销售额在10亿元和5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分别达到10家。连锁经营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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