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

  (2)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建设,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严格落实进出口食品各项监督检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

  (5)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设立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荣杰担任,副组长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宁、省卫生厅副厅长杨芙英担任,省工交办副主任曹军念、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省监察厅副厅长岳崇、省农业厅总农艺师白杰、省商务厅副厅长贾明德、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高计、省质监局副巡视员熊发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习红、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潘路生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区政府也要迅速成立与之对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上一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参加的专项整治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咨询,对专项整治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各市、县、区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遵循“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各市、县、区政府要依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