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劳社发〔2008〕9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外向型和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导致部分农民工失业并提前返乡。据抽样调查统计,截至11月中旬,我省在外省务工人员受此影响有5万多人返乡,预计年底前回流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农民工“返乡潮”,保持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各市、区要建立返乡农民工基础台账,准确掌握本地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调查统计制度,从12月8日起每周一报送本地农民工返乡情况,请各地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按时准确完成统计报送任务。
二、做好在外务工人员的稳定就业工作。发挥各市县驻外劳务办事机构作用,深入陕籍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开展工作,争取不裁减或少裁减我省务工人员。在各驻外劳务办事处设立陕籍民工接待站,积极做好在当地的转岗推荐就业,减少回流。
三、努力扩大就近就地转移容量。借助关中百镇建设和全省各地工业园区建设的时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尤其是要重点发展就业容量大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承接沿海地区向内地的经济转移,结合一村一品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确定一批农民工回乡创业试点县,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筹集资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试点县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加大创业培训资金投入力度,扶持返乡创业者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在当地就业。
五、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机大规模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培训补贴在就业专项经费中的比例(由年初的12%提高到15%),组织动员和利用社会各种培训资源,采取多种运行方式,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坚持培训和就业市场紧密结合,全面推行定向培训、订单培训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重点培养初中级劳务技能人才,扩增高级劳务技能人才,不断提高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适应农民工就业创业新形势的要求,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切实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逐步构建就业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培训就业一体化运作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