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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救灾工作及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救灾工作及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8〕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救灾工作及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救灾工作及资金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救灾资金作用的发挥,能够更好地帮助灾民解决无力克服的衣、食、住、行、医、上学等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救灾工作及资金管理的意见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以下简称“救灾工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救灾工作,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作用,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救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生产自救的原则,将救灾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灾害发生时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扶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灾区的稳定与发展。

  2、工作范围:由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火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7种自然灾害以及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大量人员伤亡、需转移安置人员或生活救助的紧急情况。

  3、工作内容: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后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行、医、上学等基本生活困难。

  4、工作目标:根据灾情的具体情况,安排好紧急抢救、灾民转移、御寒保暖、卫生水食、临时住所、伤病治疗、生产自救和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孩子有学能上”。

  二、完善救灾预案,规范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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