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8]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治理农用车(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用车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搞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总结省内外农用车违法载人重大交通伤亡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市农用车大市的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贯穿市委组织开展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负责、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布局,切实做好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保持良好的交通安全运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公安局、市农机局、安监局、市纠风办主管副职参与。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业务指导,市农机局负责拖拉机管理业务指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机局监理所联系电话分别是8361899、8261649。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此项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重点整治联合收割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