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
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一般预算收入,以市人代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
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二、投资、消费和进出口目标
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9、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
10、外商实际投资。
11、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
12、国内旅客人数增长率,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率,旅客投诉率控制,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3、城镇化率。
14、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信息化建设目标。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7、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
19、城镇登记失业率。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2、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3、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其中,解决温饱人数。
24、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发展目标
25、人口出生率。
2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
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2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29、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