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和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
(周政[200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2008年度的目标考评工作和2009年度的目标任务制订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的目标任务考评工作
2008年度的目标任务考评工作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严格考评程序,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一)考评程序
1、对县(市、区)的考评程序
(1)自查自评。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认真总结2008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任务,逐项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向市政府写出自查报告(1式10份),于2008年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目标办。
(2)考评认定。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五类38项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认定。具体考评分工:
市统计局:1、地区生产总值;2、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总值比例;3、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例,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4、限额以上工业增长值;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8、高科技产业增加值增长率;9、万元能耗下降率。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债项目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
市财政局: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2、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目标;
市国税局: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
市地税局: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
商务局:1、实际利用外资;2、对外出口总额;
市旅游局:旅游目标;
市农业开发办:扶贫目标;
市民政局: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目标;
市劳动保障局: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率(达到100%);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5、城镇登记失业率;
房管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目标;
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信息化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