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2008年12月17日)
针对我省不少地方反映零售药店存在超过最高零售价销售药品、疫苗收费较乱的情况,为加强我省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的监管力度,切实落实省领导提出的以铁腕治理药价虚高问题的指示,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
(一)对社会零售药店销售政府列管药品的价格情况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疾控中心、卫生院、防疫站执行疫苗价格的情况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以同级检查为主,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先安排,集中力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期间,我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并随时电话跟踪检查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时限
本次检查从2008年12月12日 开始至31日结束,检查时限是2007年1月1日 以来的药品和疫苗价格执行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在年底工作任务繁多的情况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检查人员的积极性,坚决落实好领导指示,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