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8〕331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8]2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 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双人间病房9间18张床,床位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三、四人间病房108间381张床,床位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