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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附件2
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按照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方案规定的考评标准,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的企业、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推荐上报;
  (二)推荐名额:各县(市)、区机关1个、企业1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熟悉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协调工农关系和解决工农纠纷工作中成绩突出;德、能、勤达到现任职务要求;从事工农关系协调工作2年以上。
  (二)推荐名额:各县(市)、区机关2人、企业2人。

  附件3
  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先进个人登记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协调工作时间 职务 工作单位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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