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1月15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化、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要积极做好成品油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九、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中石化、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要在1月15日12: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商品价格管理处,传真电话:0791-6224898)。
附件:1.江西省中心城市和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江西省中心城市和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价区
| 执行范围
| 90号汽油(Ⅱ)
| 93号汽油(Ⅱ)
| 97号汽油(Ⅱ)
| 0号柴油
| -10号
柴油
|
中心城市价区
| 南昌、九江、景德镇
| 6215
| 6588
| 6961
| 5585
| 5920
|
一价区
| 抚州、宜春、鹰潭、新余
| 6253
| 6628
| 7003
| 5623
| 5960
|
二价区
| 赣州、吉安、上饶、萍乡
| 6285
| 6662
| 7039
| 5650
| 5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