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泉山森林公园临时门票价格的批复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泉山森林公园临时门票价格的批复
(徐价服[2008]163号)
徐州市泉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活动调整票价的请示》(徐泉报[2008]16号)收悉。
为给广大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环境,你公司举办金秋菊花展、欧洲铸铜雕展、迪斯尼气模节、鸟类竞技大赛等活动。经研究,活动期间泉山森林公园大门票价格临时调整为10元/人次(各项证卡、儿童优惠等政策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临时票价执行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至2008年11月30日,活动结束即恢复原门票价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