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阳节期间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肇府办〔2008〕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重阳节将至。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社会治安安全,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重阳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阳节期间安全防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工作方案。安全责任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和部署重阳节期间安全防护工作,按照部署周密、职责明确、措施有力、处置迅速的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各有关单位和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重阳节期间登高群众的安全和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野外火源管理和登山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景区、重点地段及主要出入山口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横额、标语等,在登山的线路上有危险的地方竖立警示牌,教育和疏导群众不要在年久失修的山路上登山。要利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各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对旅游点、风景区、往年登山人多的重点区域,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关键入山路口要严防死守,严禁群众携带火种进山,确保重阳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地要组织好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其他安全应急队伍,随时做好扑救山火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准备。医疗卫生、消防、武警、武装部等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能及时、有序、有效地处置。
五、加大调度值班管理力度。各级政府的重阳节安全防护工作指挥部,要由领导带头,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密切注意各方面的动态,发现火情、险情要按有关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各县(市、区)指挥部要在10月7日下午5时30分前将重阳节当天的安全防护有关情况报市重阳节登山安全防护总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260798,传真:2275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