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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
(肇府办〔2008〕98号)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促进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肇发[2006]6号),引导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高新区)在“二次创业”中,向专业化、高集成、大基地方向发展,把高新区建设成为我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技术创新聚集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制定高新区自主创新中长期规划

  市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新区管委会要迅速组织专家开展“高新区技术创新工程”软课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高新区自主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指导高新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在现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及“国家火炬计划肇庆新材料产业基地”、“广东省部产学研产业化基地”的基础上,切实抓好高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争取用5-10年的时间,建立和完善高新区的公共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规划6平方公里左右的面积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用地,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科研机构及高新技术人才,使其成为高新区的重点产业园,成为吸引高新技术项目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加园区的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争取早日成为国家级高新区。

  二、加快建设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含“孵化器”)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是高新区持续发展的动力源。积极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创新平台,大力创办各种类型企业孵化机构和为中小科技企业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建立以企业孵化服务机构为核心、创业资本市场和信息网络为主要组成部分的高新区创业孵化体系。

  三、积极创建为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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