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王超锋等同志分工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王超锋等同志分工的通知
(肇府办〔2008〕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王超锋等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王超锋(市政府市长助理):协助市政府领导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何镜才(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市政府领导分管农业、林业工作(莫优年同志不再协助分管农业、林业工作)。

  刘石栋(市府办副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分管劳动、社会保险、卫生、计划生育、档案、民族、宗教工作,协助联系工青妇工作(原来协助分管上述工作的副秘书长不再协助分管上述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