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查处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的通知
(肇府办〔2008〕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稀土是我国的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市组织了多次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遏制了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的多发势头。今年8月,温家宝总理对治理稀土矿无序开采作出重要批示。国家稀土开采督查组根据温总理批示和卫片检查情况,在河源市召集韶关、清远、肇庆等8市作专题督导。广宁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完成了对木格镇稀土非法开采点的整治清理和复绿工作。但是最近个别地方非法开采稀土矿现象有所反弹,根据群众反映和动态巡查发现,广宁、德庆、怀集等地发生多起规模较大的无证开采稀土矿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稀土开发秩序。
为贯彻落实温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整顿规范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稀土开发秩序,遏制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确保查处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
我市是稀土资源大市,加大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十分重要。稀土资源的无序开采,势必会导致大规模毁林占地、违法违规用地势头难以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处无证开采稀土违法活动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大局出发,负起责任,把查处无证开采稀土违法行为、维护好正常的稀土开发秩序、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要结合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瓷土矿区、稀土矿区、采矿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彻底摸清情况,实行集中整治。对已取缔的非法采矿点要重点巡查监控。对新发现的无证开采违法行为,要发现一宗,坚决查处一宗,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开采的矿点要坚决取缔,切实做到没收矿产品,清除设备,清除建筑物,清除窿洞矿坑、清理人员。要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和收购无证开采的稀土矿产品,填住无证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的市场流通渠道。对部分地区的农村基层组织以村集体名义擅自签约“出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要切实做好稀土矿区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加大对已关闭稀土矿山和采矿点的复绿治理,防止关闭稀土矿山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以及卫星遥感检查出现土地图斑大面积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