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地方志书
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肇府办〔2008〕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我市第二届新地方志编修工作自2002年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有修志任务的县(市、区)的地方志稿即将送市级审查。为做好地方志稿审查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
李 天(副市长)
副主任:
黄鉴波(市委副秘书长、党史研究室主任)
莫优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邓志强(市地方志办副主任)
成 员:
李护暖(市委办公室退休干部)
吴治邦(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朱明发(原市委山区办退休干部)
梁汝森(市委党史研究室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