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对产业转移园实行“零收费区”,对入园企业不征收地方性收费。
④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产业转移用地,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
⑤实行产业转移园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最低标准。
⑥省、市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专项转移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产业转移园基础设施建设,省、市产业转移园建设有关专项资金要按规定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加大本地财政扶持力度,本地财政相应配套资金进行扶持。
(3)工作成效
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情况。
②人均GDP增长率。
③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增加值占当地工业增加值比例。
④产业转移工业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情况。
⑤园区外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⑥“财政投入乘数”(即财政资金拉动其他资金投入倍数)。
2、劳动力转移工作
(1)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配套政策制订落实情况
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制订出台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
②按规定出台关于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等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
③制订出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具体操作规程和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④成立或指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年度考评。
(2)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①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
②完成年度转移技能等级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目标任务,完成年度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③完成市下达的对口帮扶培训输出劳动力目标任务。
④所属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收本市生源学生70%。
(3)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①制订农村劳动力技能等级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分类培训任务和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协助省、市开发专项能力项目、新职业标准、考试大纲、培训教材。
②确保培训质量。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考取单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少于90%;就业率不低于85%;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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