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东政办字〔2008〕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机制,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东营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东营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由市经贸委、东营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组成。由市政府协调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总召集人,市经贸委、东营银监分局、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
联席会议负责掌握全市非法集资活动情况;提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在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预警机制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